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参加2014-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创新成果评选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日期:2016-09-26

各院(系)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精神,创新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总结近两年的成绩与经验,鼓励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秀成果的集体和个人,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2014-2015年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创新成果的通知》(京教工【2016】35号)要求,积极申报参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党的关系在我校的各院(系)、各单位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参评。

  二、申报条件

  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符合《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创新成果奖励办法》(办法参见“宣教之窗”http://xjc.bjedu.gov.cn/)有关规定的成果。

  三、申报数量

  每单位申报优秀成果不超过1项,优秀成果可同时申报创新成果。我校向上级推荐限报3项。

  四、申报方式

  1.每项成果申报需填写《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成果申报表》(见附件1)或《北京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见附件2)(均一式10份),并加盖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如优秀成果同时申报创新成果,可在申报表中注明。

  2.每项成果申报需提交报告(一式10份)及其电子版,写明主要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效果,字数不超过6000字。

  3.成果的支撑材料应简要精练,专著、成果集等复印封面封底和目录页即可,所有支撑材料装订成一册,提交一式5份。

  五、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推荐评选工作有序透明。2016年10月12日前,申报单位将成果资料送校宣传部,电子版材料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创新成果申报材料”。

  联系人:黄存金;联系电话:68902290。

  宣传部

  2016年9月26日



Baidu
map